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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兩岸關係與中華民國立場 87.10.01(1998.10.01)修改

近年來兩岸交流與協商大事紀

(民國84.5-87.4)

【民國84.5.27(1995.5.27)】第二次辜汪會談第一次預備性磋商,達成八項共識,約定六月第二次磋商,七月在北平舉行辜汪會談。

【民國84.6.16(1995.6.16)】海協會函知海基會決定推遲辜汪會談。

【民國84.6.17(1995.6.17)】陸委會發表聲明,希望制度化協商管道繼續通暢,如期舉行辜汪會談第二次預備性磋商。

【民國84.6.30(1995.6.30)】海協會電話通知海基會決定推遲兩岸制度化協商。

【民國84.7.21-26(1995.7.21-26)】中共當局對臺灣進行第一波導彈試射。

【民國84.8.15-25(1995.8.15-25)】中共當局對臺灣進行第二波導彈試射。

【民國85.3.8-23(1996.3.8-23)】我舉行總統、副總統直選前夕,中共當局對臺灣發動導彈試射及三波軍事演習。

【民國85.4.29(1996.4.29)】海基會函海協會建議恢復辜汪會談及制度化協商。

【民國85.5.2(1996.5.2)】海協會回函拒絕恢復辜汪會談及制度化協商。

【民國85.7.3(1996.7.3)】海基會將董監事會議通過擬與海協會進行董監事互訪案,函告海協會,並詢問其意見。

【民國85.7.5(1996.7.5)】海協會函覆海基會,未具體說明其處理意見。

【民國86.11.6(1997.11.6)】海協會函邀海基會焦秘書長率董監事參加經貿研討會開幕式,並到廈門等地參觀訪問。

【民國86.11.7(1997.11.7)】海基會函覆建議由辜董事長率團前往正式訪問,並願會晤有關人士,也歡迎海協會來訪。

【民國86.11.11(1997.11.11)】海協會發布新聞稿,表示焦秘書長不前往,便失去兩會負責人溝通的機會,卻未函覆海基會。隨即宣布停辦該研討會,未說明原因。

【民國87.1.19(1998.1.19)】海基會致函海協會請其回應11月7日電函。

【民國87.2.20(1998.2.20)】行政院蕭院長向立法院作施政報告,再度宣示我方對兩岸交流與協商之一貫立場。

【民國87.2.24(1998.2.24)】海協會來函表示願意協商安排兩會交流事宜。

【民國87.3.5(1998.3.5)】海基會函覆海協會表示歡迎回應,並將派員協商。

【民國87.3.11(1998.3.11)】海協會函覆海基會願邀請海基會人員率團前去參觀訪問或舉辦研討會。

【民國87.3.17(1998.3.17)】海基會函覆海協會同意四月中旬組團前往訪問,就會務及雙方共同關切的問題,廣泛交換意見。

【民國87.3.26(1998.3.26)】海協會函覆歡迎海基會組團往訪,但希望提出具體交流項目。

【民國87.4.3(1998.4.3)】海基會函覆具體表達願於四月中旬指派副秘書長層級人員往訪意願。

【民國87.4.13(1998.4.13)】海協會函覆歡迎海基會副秘書長組團訪問,並建議來訪日期安排於4月21日或22日。

【民國87.4.17(1998.4.17)】海基會再次致函海協會,表示將由詹志宏副秘書長率員,於四4月22日至24日赴北京與海協會就兩會互訪、交流等相關事宜,交換意見。

【民國87.4.20(1998.4.20)】海協會回函同意海基會詹志宏副秘書長赴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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