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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進口葡萄酒之相關稅則、稅率及數量之限制等:

 
數量: 一個人一個月限制24瓶﹝每瓶不得超過1公升﹞。
公賣利益: CIF﹝貨物價格加運費及保險費﹞之230%。
進口稅捐: CIF﹝貨物價格加運費及保險費﹞之50.5425% ﹝進口關稅 50% + 商港建設費 0.5% + 貿易推廣捐 0.0425%﹞。
營業稅: ﹝貨物價格加運費及保險費 + 進口稅捐﹞ x 5%。
用途: 僅供自用﹝不得轉賣或贈予﹞。
具備文件: 需準備以下物品:
  • 國外發票影本。
  • 提貨單正本及影本各乙份。
  •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私章。
申請書: 需註明下列各項:
  • 由何國進口。
  • 貨品名:1. 品牌 2. 酒精濃度 3. 容量。
  • 用途:個人飲用。
報關委任書: 由個人委託報關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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